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郭丽琨)在31日召开的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表示,中国推行简体字并不是要消灭繁体字,只是限制它的使用场合。
他说,我们坚持在大陆地区的一般印刷物、影视屏幕、商标广告、街头招牌等社会用字中使用规范字、简化字,但并不干涉大陆以外地区繁体字的使用。在大陆也不限制古迹、书法艺术中繁体字的使用。
许嘉璐指出,2001年开始实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在引导”。我们一方面要坚持主体化方向,积极推广普通话,包括推广简体汉字,另一方面要保护生活多样性和复杂性,妥善处理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方言以及繁体字的使用问题。
从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
截至20世纪末,中国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人口已达中国总人口的一半,在非文盲人口中习惯写简体字的人口占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