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成我省首家通过认定高校
10月20日,浙江师范大学顺利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成为我省首家获得“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普通高校。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专家组组长、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率专家组对该校进行了实地认定工作。
10月20日,张绪培率专家组赴浙江师范大学,对该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实地考察工作。最终,专家组一致认为,浙江师范大学已完全达到“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标准,并一致同意提请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该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张绪培充分肯定了浙江师范大学的创建工作,并对该校成为我省首家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的普通高校表示祝贺。张绪培同时指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希望浙江师范大学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进一步探索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着眼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语言文字的研究方面加强与省内其他高校的合作,进一步扩大语言文字研究成果在教学应用与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发挥高校在社会语言文化生活中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张绪培希望浙江师范大学能够在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