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至16日,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将在全国各地展开。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在全国各地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教育部、中宣部、人事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共青团中央于今年4月24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确定本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是“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要求各地各部门配合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好相关宣传,扩大普通话、规范汉字的影响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会知晓度。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50年来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历史成就和经验进行回顾总结,同时探讨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推普周宣传活动要讲究宣传艺术,鼓励人民群众树立新的语言观念,努力学习和在必要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到推广普通话并不是消灭方言,方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其使用的空间,普通话与方言在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共同发展是建设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的需要。
《通知》特别要求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要继续向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延伸和拓展,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知》指出,当前,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程度还不高,对农村发展市场经济、转移富余劳动力不利,制约了广大农民的致富和发展。各级语委和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此项工作,采取灵活方式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和群众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志愿者送教下乡或就近开展推广普通话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