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用司函〔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历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均推出推普周宣传海报、公益视频广告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品,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为做好第15届推普周宣传工作,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一次推普周宣传素材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素材主题
宣传素材创作以第15届推普周宣传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
二、宣传素材类别及要求
此次拟征集的宣传素材有三类:
一是宣传海报:要求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小于5兆;
二是公益视频广告:要求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时长为30-60秒;
三是推广宣传口号:要求20字以内,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朗朗上口、雅俗共赏。
三、参与方式
1.所有关心、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人士都可参与,特别欢迎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学生。
2.参与人员既可参与其中一个宣传素材类别的投稿,也可以参与两个类别,或三个类别都参与,每个类别都可以投多件作品。
3.本次活动不接受纸制形式投稿,所有投稿均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征集活动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edu.qq.com/tuipu。
4.所有参与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负有知识产权的相关全部责任。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参与投稿作品的宣传使用权,可根据情况在本届推普周和今后推普活动中作为宣传素材使用。对于被采用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四、活动时间
1.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至8月31日。
2.评选时间为:2012年8月。
五、奖项设置
1.宣传海报:
一等奖3个:每个奖金2000元;
二等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公益视频广告:
一等奖3个:每个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个:每个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3.宣传口号:
一等奖3个:每个奖金1000元;
二等奖5个:每个奖金5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奖金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4.每个获奖作品的作者均获得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
5.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相关报刊发表。
6.优秀组织奖:组织宣传工作出色、投稿作品和获奖作品数量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及学校等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颁发铜牌一块。
六、组织领导
1.本次征集活动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语言文字报刊社承办,腾讯网协办,并得到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新浪网、搜狐网、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中华活页文选等媒体单位对本次活动的支持协助。
2.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纳入本地区第15届推普周的系列活动,积极做好本地区的宣传、动员工作,尤其要直接动员、引导省内大中专院校中传媒、动画、美术等相关专业学生积极参与。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语用司:吴蓓 66097810
语言文字报刊社:曹华 65130350
腾讯网: 李建伟 62671636
咨询邮箱:putonghua@vip.qq.com
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
图片作者: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