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本文认为,语音标准可以区分为音系学和语音学两个层次。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语音学的标准更有实际意义。此外,由于辅音和元音不同的声学特性,测试中正误及缺陷的判断应该区别对待。
关键词 普通话水平测试 标准
Abstract This article holds that phonetic standard can be approached from both phonological perspective and phonetics perspective. In the Putonghua Proficiency Test, phonetics standard may be more realistic. What’s more, because of their different acoustic features, the judgement of the correctness and defects of consonants and vowels should be treated differently.
Keywords Putonghua Proficiency Test standard
2003年10月,教育部、国家语委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并计划于2004年10月开始实施。2004年1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编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审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标志着自1994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来,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照旧大纲,我们可以发现新大纲更体现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但无论从普通话水平测试自身发展的需要来说,还是与语言学科其他研究领域相比,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研究还是相当薄弱的”(王晖2003)。本文即拟对其中的语音正误和缺陷等基本问题再作探讨。
一
目前通行的测试标准中,有关语音正误和缺陷的论述最完整的是宋欣桥(1997)。他指出,语音“正确”就是能够代表标准的普通话语音系统,语音“错误”原则上是指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把一个音(音位)误读作另一个音(音位),即把“此”读作“彼”,把“甲”读“乙”。语音“缺陷”概括地说是指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程度的情况。这种情况,从语音的物理属性方面分析,存在明显的偏差,但是,它一般不会在交际中造成困难或误解。“缺陷”还包括一些在语音学中可以区分描写而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不构成对立的语音现象。例如:把字音中舌尖前音声母z、c、s读作齿间音[tT]、[tTH]、[T]的;把字音中单韵母央低元音[¢]读成前低元音[a]或读成后低元音[A]甚或后低圆唇元音[?]的。舌面前音j、q、x发音部位明显靠前,但还未纯粹读成舌尖前音z、c、s,实际音色接近舌叶音,判定为发音“缺陷”。
刘俐李(2001)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并进一步从音位学角度给予了支持,提出:语音错误指音位音类错,语音缺陷指变体音值差。
显然,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是以音位理论为依据判断语音的正误和缺陷。但在具体论述时却有矛盾之处。刘俐李(2001)举例说:将“车”的韵母[F]发成[e],这里的[F][e]没有形成对立而造成意义的不同,但二者舌位一后一前,语音近似度低,属语音错误。再如将“泪”lei读luei,属添加韵头之误,luei的u韵头与lei 的零韵头在此虽未形成对立,但音值差异大,仍属语音错误。而宋欣桥(1997)明确指出,“缺陷”包括一些在语音学中可以区分描写而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不构成对立的语音现象。
因此,我们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仅以音位学标准来判断语音正误和缺陷是不合理的。毫无疑问,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把一个音(音位)误读作另一个音(音位)肯定是错误,无论在音系学层次还是语音学层次上。但如果把普通话的一个音(音位)读成另一个普通话中并不存在的音(音位),那就必须在语音学层次上判定是错误还是缺陷。换言之,一些在语音学中可以区分描写而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不构成对立的语音现象不能笼统地归入缺陷,如果在语音的物理属性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音感上明显不同,就应该判为错误;只有在音感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才判为缺陷。
根据音色是否相近来判断语音正误,标准是当地人的音感。当然这种纯粹根据音感的判断方法存在主观性,影响判断的因素很多,如言语背景,音位范畴等[1]。考虑到全国各地测试员复杂的言语背景,在实际测评中出现这样那样的偏误就在所难免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判断。事实上,我们不可能穷尽哪怕是一个音位的变体类型,但是如果我们能断定某一个音是典型的方音,那么即使音色接近,也应该看成是错误。张传曾(1998)分析了山东部分地区的方音特点,指出济南方言中的zh、ch、sh、r并非卷舌的舌尖后音,而是舒舌冲齿的舌叶音,z、c、s也并非舌尖前音,而是齿化的舌面前音。这两类音的音色都比较接近,但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纠正方音”的目的考虑,判为错误是合理的。
二
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评分基本上还是依赖于测试员的主观判断。为了提高测试信度,除了不断提高测试员的测评能力和综合素质之外,对普通话语音成分作出科学的分析显得尤其重要。
一般而言,辅音(声母)的对立性要远远高于元音。这种差异首先在于辅音的声学特征比元音复杂得多。每一个辅音都由许多声学特征组成,组成的模式不但多样化,而且不大稳定。而元音音色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共振峰的频率不同,其中F1和F2最为重要,分别与发音时舌位的高低(F1)、前后、嘴唇的圆展(F2)相关,这两个共振峰的频率基本上可以决定一个元音的音色。(林焘、王理嘉1992)
因此,在语音感知时,辅音的差异更容易形成对立,而元音则有相对较大的“容错度” [2]。例如普通话的前响复韵母ai的实际音值有人标成[ai],也有人标成[Qi],而其中的往往读成,甚至可以读成[e]。(林焘、王理嘉1992)
下面我们拟对《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评定参照框架》(宋欣桥2000)中的一些细则提出我们的看法。
1.发音部位方面。齿唇清擦音上齿作用不明显,带有双唇摩擦,接近双唇清擦音;舌面前音发音部位明显靠前,但还未纯粹读成舌尖前音,实际音色接近舌叶音;把舌尖前音分别读成齿间音;
2.清浊变化方面。把韵母u、uo的零声母读成齿唇浊擦音;把重读音节中不送气的清塞音、清塞擦音声母读作不送气的浊塞音、浊塞擦音;
(以上第1、2项《框架》规定判为“缺陷”)
3.韵尾方面。遗留入声双唇塞音韵尾以及明显遗留舌尖中塞音韵尾、明显遗留舌面后塞音韵尾;鼻韵尾-n没有产生音变而读作鼻韵尾-m。
(以上第3项《框架》规定判为“错误”)
虽然《框架》谨慎地用了“接近”、“未纯粹”等留有一定余地的词,但也有“读成”、“读作”这样明确的表述。这几种类型的发音大体上都是方音(尤其是南方方言)的遗留,我们认为都应该视作“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普通话水平测试所要测试的语言能力“主要是指从方言转到标准语的口语运用能力”(仲哲明1997),如果被测人还明显地保留着方言的发音特征,即应该被视作“错误”,没有理由把韵尾方面的问题视作错误而把发音部位和清浊变化方面的问题视作缺陷。
其次,在实际说话时,声、韵、调各部分及相邻语音单位之间必然相互影响,产生所谓的“协同发音效应”(曹剑芬1996)。林焘、王理嘉(1992)曾指出,音节开头的辅音会对后面的元音共振峰产生影响,称为“音征”,在感知辅音时,塞音的音征比尖峰的作用还重要。王士元(2000)也说,声调特征并非完全独立于音段特征,而是与那些主要喉部控制的特征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既有共时的关系又有历时的关系,例如:浊化、送气、喉化、音化、气声等等[3]。换言之,严格地说,单纯的声、韵、调某一部分的“缺陷”是不存在的,把[s?]发成[T?]或把[ti]发成[di],除了声母的差异,韵母或声调必然也不同于标准音。此外,这种类型的问题在音感上恐怕也应当判为“错误”吧。
三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践中,对语音正确和错误的判断并没有多大的分歧,主要分歧是缺陷的判断,很多学者提到了解决的办法,如高廉平(1997)提出区分对象原则,从事“艺术语言行业”的人从严,“非艺术语言行业”的人从宽;李竹屏(2003)提出,高等级(一级)侧重语音的物理属性,低等级(二级以下)侧重语音的社会属性。我们认为这都是对《大纲》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正确理解。
下面总结一下本文的论点。
1.语音的正误判断可以分为音系学和语音学两个层次。对普通话水平测试而言,音系学上的音位区分是一个前提,语音学上的音素差异则应该区别对待,把普通话音系中不构成对立的现象一概视为“缺陷”似失之过宽。这样处理表面上看是标准不一致,实际上却是与推广普通话的大原则并行不悖的。同时在操作层面上也符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2.应该考虑辅音(声母)和元音(韵母)不同的声学特征及其音感差异。我们建议辅音(声母)适当从严而元音(韵母)适当从宽。这一点其实也能得到《普通话水平测试语音评定参照框架》的印证。《框架》一文列举了常见发音“错误”、发音“缺陷”的基本类型79个,声母15个,其中错误8,缺陷7,大体相等;韵母26个,其中错误9,缺陷17,缺陷多了将近一倍。
3.加强对各地方言语音、词汇、语法等各方面的研究,尤其是方言音系中声、韵、调各部分与普通话的对应关系,这样,培训中可以重点纠正,测试时对正误和缺陷的判断也更加明确。
注:
[1]典型的例子如普通话中[?]、[?]、的音位归纳问题,有人认为这三个元音在语音上近似,也有人认为并不近似。参见林焘、王理嘉《北京语音实验录》(1985:199)。又如贺宁基(1985)曾指出:北京人对元音/ai,au/的识别时间阈值较低,可能和北京话中没有/ai/和[E]的对立,/au/和[o]的对立有一定的关系。
[2]这种现象在各种语言中都很普遍,如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的差别(参见赵元任《语言问题》1997:161,171)。因为元音都是连续分布的。辅音的发音部位可说是连续的,而发音方法大都是对立的。
[3]《细则框架》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在去声音节后的阴平调调值(特别是以浊音声母m、n、l、r开头的音节)为半高平调44的”不作为语音“错误”或“缺陷”处理。
参考书目
1. 王晖,2003,1994年以来普通话水平测试研究概述,《语言文字应用》[J]2003年第2期
2. 宋欣桥,1997,“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中的几个问题,《语言文字应用》[J]1997年第3期
3. 刘俐李,2001,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音位学思考,《语文研究》[J]2001年第1期
4. 张传曾,1998,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理解与掌握,《济南大学学报》[J]1998年第1期
5. 宋欣桥,2000,语音评定参照细则框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实用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6. 贺宁基,1985,北京话二合元音感知中的时间因素,《北京语音实验录》[M](林焘、王理嘉 等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2月
7. 林焘、王理嘉,1992,《语音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1月
8. 仲哲明,1997,普通话水平测试若干问题的讨论,《语言文字应用》[J]1997年第3期
9. 曹剑芬,1996,普通话语音的环境音变与双音子和三音子结构,《语言文字应用》[J]1996年第2期
10. 王士元,2000,声调的音系特征,《语言的探索——王士元语言学论文选译》[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
11. 高廉平,1997,关于“语音缺陷”判定的思考,《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1997年第2期
12. 李竹屏,200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把握与评判原则,《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3年第4期
(作者:温州师院学院 骆锤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