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普通话学习网 > 信息资讯栏目 > 普通话测试研究 > 正文

汉字规范的换位思考

来源:普通话学习网    时间:2007-01-12

[摘要] 要对“规范汉字”科学地定性定位。汉字的社会使用是分层面的,可以大别为“社会通用”和“社会特用”两个层面,汉字规范也要区分层面。社会用字分层面,汉字规范分层面,各得其所,各效其能,这是解开汉字规范工作所遇难题的新思路,也应该是广大华人都能够接受的一个方案。

[关键词]汉字规范;换位思考;通用层面;特用层面

(一)现行汉字规范的“正位思考”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1]。“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2],“主要是指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1988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汉字”;

不规范汉字“是指在《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在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体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3]。文物古迹、书法篆刻等六种情况“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4]。

(二)“规范汉字”的社会效应

2.1广大群众享受到汉字简化和整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主要包括:识认的字数减少了,书写的笔画减少了,常用的字音也简化了。在简化字推行的半个世纪中,他们在书面交际中没有遇到大的障碍。他们都说“规范汉字”好。

2.2有些学术文化人士(包括海外学术文化界人士),经常参与跟传统文化有关的书面交际活动,经常使用带有浓重传统色彩的书面语言,则感到在书面语中全方位地使用“规范汉字”,在某些场合和领域会遇到诸多不便,很多场合会带来记录语言不准确甚至歧误的问题。比如“多餘”的“餘”,《简化字总表》简化为“余”。文言文“餘年無多”如果用这个简化字记录为“余年无多”,就会造成语义混淆,“余年”到底是“我的年头”还是“剩余的年头”。再如“体”“铁”是“规范汉字”里最常用的简化字,但在古代汉语中,“体”却是“笨”的古字,“鉄”却是“紩”(音zhi,字义是索、缝)的“古文”。学术文化界中不少人对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中不遵从字理始终窝有一肚子意见。他们批评有关部门连“规范汉字”的科学定义也下不了,而不得不采用循环论证法:凡收入规范字表予以推行的就是“规范汉字”,而只有“规范汉字”才有资格进入规范字表。对不分时空、不分场合、不分功能,把被简化的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统称为“不规范字”,许多人在学术上接受不了,在感情上接受不了,在实践中执行不了。

(三)当前内地社会用字写真

3.1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使用简化字。他们中的极少数人有时为了追求时髦,也在招牌上、广告中偶尔写写繁体字,但往往用错或写错,比如“歌後(后)鄧麗君”、“亮麗發(髮)廊”、“北京海澱(淀)區”、“大學中文係(系)”;不少人还喜欢使用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比如“大亍(街)”、“仃(停)车场”、“歪咀(嘴)”、“打兰(篮)球”;书写错别字有增多的趋势。

3.2由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了一些“非异体字”或有社会特殊功能的“异体字”,使这些字所记录的某些音义或区别功能没有相应的字形承载,给书面交际带来不便。比如留“偷”汰“媮”,“媮”另一读音“yú”和义项“快乐”、“和悦美好的”便没了着落,挺可爱的女孩名字“小媮”在印刷物上变成了“小偷”;留“澄”汰“澂”,会使读者无法判别“吴大澄”是不是清代那位著名的古文字学家。

3.3古文献整理和古汉语教学基本用繁体字、异体字,但用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4某些专业刊物,根据实际需要,有的论文用简化字,有的论文用繁体字,人们套用“一国两治”戏称为“一刊两文”,比如内地的《方言》、香港的《语文建设通讯》。

3.5收录内容超过日常生活常用词语的大型工具书,在可能引起误解的人名、地名、篇名中迳用繁体字和异体字,在可能造成歧误的复词词目中括注繁体字和异体字,比如《辞海(1999年版)》,“王濬”(西晋大将)条,不用选用字“浚”,而用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濬”;以“后”作首字的复词条目共125条,在“后”字后括注“(後)”的多达119条。

(据近日媒体披露“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的数据,内地有95.25%的人平时主要书写简化字,3.84%的人简繁字同时使用。我们为了方便运算,使用汉字的总人口以13亿计,则同时使用简繁字的几近六千万,而且都是使用汉字的“大户”。)

(四)学术界开出几张“药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汉字规范化的水平,针对当前社会用字出现的一些问题,学术界的热心人士纷纷献计献策。开出的“药方”,归纳起来大致有三张:

4.1保持现有的“规范汉字”不动。持这种主张的分两类,一部分是认为现有的“规范汉字”好得很,不必动;另一部分是面对已成之局,怕越改越乱,无可奈何,只好听之任之。

4.2下大力气修订《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同时改进《简化字总表》。异体字整理的对象严格控制在字音、字义都相同或“选用字”的音义多于“淘汰字”音义的异体字。对简化字中用“同音代替”法简化的字要适当调整。(有的主张全部改为一个简化字形对应一个繁体字形;有的主张调整几个最容易混淆的字组,比如“后——后、後”、“斗——斗、鬥”、“发——發、髮”、“干——干、乾、幹”等。)

4.3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全部恢复繁体字。

(五)“药方”评估

以上三张“药方”都立足于让“规范汉字”全方位地承担书面交际和传承文化的任务,差别仅在于,第一张方子对现行规范汉字的功能估价过高,第二张方子寄希望于修订后的“规范汉字”能够全方位地承担书面交际和传承文化的任务,而第三张方子则对“规范汉字”毫无信心,认为不如干脆“换马”。

假如只限在日常通用层面,只要求“规范汉字”完成日常书面交际任务,我们赞成第二张方子,即基本沿用现有的汉字规范标准,只把“规范汉字”进一步优化,把不适应社会语文生活的内容予以必要的修改。比如在常用字、通用字的边缘地区,对当时制定字表时不够准确的选字予以调整,并增补少量选字,以适应社会语文生活的发展;又如纠正“异体字”的泛化和不适当的淘汰;再比如改正原字表中的低级错误,例如通用字“脑恼垴”的右旁都类推简化了,惟独“瑙”的右旁不简化;用“敝”作构字部件时,它的第四笔“横折钩”,在“撇、弊、憋、瞥”中不变形,但在“蹩、鳖”中却去钩,形变为“横折竖”,等等。半个世纪的书面交际实践证明,这一套“规范汉字”在日常书面交际和传承文化中并没有出现明显不适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不会赞成随便去改动“规范汉字”:“我们用得好好的,干吗要改?这不是没事找事,给我们添乱吗!”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时,把合并已久的“象、像”再行分开,造成书面交际不小的混乱,就是例证。有的先生提出,希望“简化字后退半步”,要对跟繁体字不一一对应的简化字动手术,用心是好的,但哪怕是动一个,老百姓都会嫌麻烦,全改了,老百姓非闹翻天不可,因为这些“不对应”在他们的日常书面交际中并没有带来多少不便。而学术界呢,你说要改四个,他认为要动六个,还有的则不全改为一一对应的简繁关系决不肯罢休。结果是,无论老百姓那一头还是学术界那一头都不会说好。至于第三张方子,只是书生们的一相情愿,完全没有可行性。几亿人通行了半个世纪的字形说改就能改过来?那非造成社会语文生活的大地震不可。再说,对于社会日常通用层面而言,繁体字就那么完美?就值得让几亿人改换已经习用了半个世纪的字形符号系统,用这样大的代价去换取?

那么,咱们的汉字规范工作应该怎样前行?这正是我们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近年主管部门下了那么大的决心研制“规范汉字表”,现在遇到了一个怎么跟现有规范标准接轨的问题,是大动、中动、小动还是不动呢?这里涉及到对书面交际总体格局的认识问题、对“规范汉字”性质功能的定位问题、对几十年来推行“规范汉字”功过的估价问题、对海峡两岸四地“书同文”的总体设计问题、对汉字未来走向的判断问题。我们吁请语言文字学界都来关心这个大问题。争取在这样的宏观问题上取得共识。

(六)换个角度思考如何?
6.1“规范汉字”在日常书面交际中基本上没有遇到障碍,提出问题的多是学术文化界的人士,提出的问题也大多是“学术文化”层面遇到的尴尬和难题。这是不是说明“规范汉字”的职责和功能跟书面交际的不同层面有关? 

6.2仔细考察,社会用字应该是分层面的,至少可以大别为“社会通用”和“社会特用”这两个层面。[5]这两个层面在字量、字形、字音、字义和字用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差别;也就是说,这两个层面对汉字规范的要求是有差别的。

例一,古今兼收、源流并重的《汉语大词典》收录词目约三十七万条,兼有字典、语文词典和百科词典功能的大型综合性辞典《辞海》(1999年版)收列词目约十二万条,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词、词组、熟语、成语等约五万六千条,以中等文化程度为主要读者对象的《现代汉语小词典》(2004年版)只收录词目约二万五千条;相应的,《汉语大字典》共收列单字五万六千字左右,《辞海》共列字头约一万七千个,《现代汉语小词典》收录约一万二千字,《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录七千字,《现代常用字表》收录三千五百字。这是两个层面可能用到的词语和可能用到的字种在数量上的差别。

例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鎔”作为“熔”的异体字给淘汰了。但这两个字只在“熔化”(用高温把固体转化为液体)这一义项上构成异体字关系。“鎔”除了“熔化”义外还有“铸造”、“铸器的模型”等义项。如果说,在日常通用层面的书面交际中,由于“铸造”、“铸器的模型”等义项很少用到,所以用“熔”替代“鎔”还不会经常带来麻烦的话,一旦用到特用层面中,用到人名中,麻烦就来了。比如上一任的国务院总理朱róng基,是按照汉字规范标准用“熔”呢,还是用他原来起名时定的“鎔”呢?香港有的报纸说,用“熔”,就是熔化基础,而用“鎔”则是铸造国基。显然应该仍用“鎔”,但因为是被淘汰的异体字,电脑通用字库中没有这个字形,报社天天要作特殊处理。直到1993年9月3日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摘了“鎔”的异体字帽子,定为规范字,“金字旁”类推简化,在电脑字库中又给安了一个临时码位,这才消除了上述麻烦。这是两个层面在字义、字用上有差别的例子。

例三,“铁”是老百姓最常用的“规范汉字”之一,大家都知道是“钢铁”的“铁”,繁体是“鐵”,但《康熙字典》指明“鉄”却是“紩”的古文,音zhi,字义是“索”、“缝”。《方言》卷九:“車下鉄,陳、宋、淮、楚之間謂之畢。”[清]戴震疏证:“各本鉄伪作鐵,非也。”根据《玉篇》,戴震判定:“紩乃本字,鉄即其假借字。”这是两个层面在字音、字义上有差别的例子。

6.3既然两个层面在用字上有差别,在汉字规范的理解和要求上有不同,就不应该用一把尺子去裁断两个层面不同的用字。我们并不认为大陆的“规范汉字”是完美无缺的,只是认为对它的批评和修正都应该立足于“规范汉字”适用的社会日常通用层面上,否则,就没有针对性;两岸四地的许多学术文化人往往站在社会特用层面的立场上,举出一些特用层面才会出现的例子,把“规范汉字”批得漏洞百出。其实,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声势浩大地进行汉字简化和整理工作的初衷,就是为了尽快提高工农大众的文化水平,说白了,当初选定简化字,整理异体字,主要就是给社会日常通用层面的书面交际用的。你非要让它全方位地为各个层面的书面交际和传承文化服务,这不是难为它了吗?长期以来,有关部门进行汉字规范工作时,经常用只适合于社会日常通用层面的标准和尺度,去衡量和要求社会特用层面的用字。这就好比是用一把钥匙去开两把不同的锁,在社会特用层面能不遇到障碍和阻力吗?如果这一判断是正确的,我们就不要期望仅对“规范汉字”作一些小修小补就可以使它全方位地同时适用于社会通用层面和社会特用层面的需要。咱们能不能干脆来个换位思考,即:如果确认社会用字是区分层面的,那么汉字规范工作也应该区分层面。

6.4前面提到的界定“规范汉字”时遇到的难题,可以用“两个层面”的理论来解决。王铁琨在《〈规范汉字表〉研制的几个问题》中指出:“规范汉字有层次之分。我们所说的规范汉字,主要是指现代通用于我国大陆一般交际场合的汉字。‘现代通用’、‘我国大陆’、‘一般交际场合’三个要素非常重要,它以‘通用’为标尺给出了国别(地区)、时代、领域、场合等等限制,契合当代汉字通用和应用的客观现实。”[6]费锦昌在《汉字规范工作的层面性》一文中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推行的“规范汉字”是一个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只适用于特定时代和特定范围的约定俗成的术语。由于制订时的背景和宗旨,它的适用面主要应该是“当代”“(目前是)中国大陆”的“社会通用层面”,而不宜覆盖两岸四地(包括内地)的社会特用层面。[7]我们认为,这样来认识和界定“规范汉字”,就可以基本上化解对“规范汉字”的许多批评和误解。

6.5整理异体字工作遇到的困难,也可以用“两个层面”来化解。《规范汉字表》课题组组长张书岩教授指出,“填写异体字栏时还有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异体字栏是否要收入全部异体字;二是‘包容’异体字能否收入异体字栏。运用‘两个层面’的理论,这两个问题同样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比如“《规范汉字表》要不要把字表内规范字所对应的异体字都收进来?这个问题,随着‘学术研究’与‘应用’两个层面的分开,也就迎刃而解了。”“《规范汉字表》是为了解决当今一般印刷物和手头用字的规范问题,因此《规范汉字表》的异体字栏只收现代、当代有影响的异体字,那些一般人见所未见、根本不会使用的异体字,即异体字中的古字、死字、僻字,就不必收入了。收了,反而徒增人们的负担,或使一些死字死而复生,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这些字拟收入待整理的《汉字整理表》中。”[8]

6.6翻开汉字规范史可以发现,今天在汉字规范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古已有之。不区分层面,往往会由于用字目的、所记录的语言、字境的不同,导致规范标准无法一以贯之。结果是两个层面的用字者往往都不满意,“若悉依说文,每诡众难依;若循世从俗,则儒雅惊诃” 。(《字样学研究》陈新雄序)可见这一社会用字的实际需要和汉字规范的矛盾,从时间上看,古已有之;从空间上看,各地皆然。从事字样学研究的学者和汉字规范的实践者,根据社会用字的层面对汉字进行分层规范,这在历史上不乏成功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被《字样学研究》的作者(台湾)曾荣汾称为“字样学之重镇”的《干禄字书》,它的作者(唐)颜元孙在整理汉字的时候,把社会用字区分为俗、通、正三个层面,随之,把用字规范也分为俗、通、正三个层次,把汉字字形也相应地区分为俗、通、正三种字形。曾荣汾评论:“颜氏所持者实乃弹性之原则。”他针对和适应的正是当时社会用字不同层面的实情和需要。可见,古今汉字规范工作都会遇到社会用字中客观存在的不同用字层面的实际情况。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承认社会用字有不同层面的存在,准确确定对不同层面的不同规范要求,有针对性地推行适用于不同层面的规范标准,就能够取得汉字规范工作的良好效果。

6.7反过来看,台湾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也有人发起过声势不小的推行简体字运动,得到具有中等文化程度的许多民众的热烈响应,但被政界和学界的某些人扣上政治罪名和“切断民族文化命脉”这一大帽子,导致该运动流产,然而台湾民间现今还是有不少简体字在流行。抛开政治原因不说,这也是因为反对推行简化字的人不懂得汉字使用是分层面的,而通用层面的交际者乐于使用简体字这一道理的缘故。

6.8有人说,许多汉字规范标准不是都为某些特殊情况开了“窗口”吗,为什么学界对现行规范标准还是窝有一肚子意见呢?笔者认为,这些规定尽管越来越接近周到,但还是没有脱离“日常通用层面是主体、学术文化等只能是‘小窗口’”的格局。在人们心目中,简化字和“选用字”是规范字,繁体字和异体字仍是不规范字。只有把“小窗口”扩展为一个独立的层面,再根据两个层面的现状,确定和推行分别符合这两个层面的规范标准,才能使汉字规范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6.9在中国大陆日常通用层面,其用字规范,自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即推行“规范汉字”。具体说来,就是有简繁两种字形的,使用法定的简化字;有异体字形的,使用法定的“选用字”;无简繁和异体字形的,使用传承字;有“新字形”和“旧字形”差别的,使用“新字形”。从层面的通用性到这一层面推行的汉字规范标准都应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

6.10“规范汉字”以外的、主要供社会特用层面使用的汉字,对学术界而言,主要是整理,而不是筛选,也就是把它们之间的字际关系理清,让号称收录三万、四万甚至六万、七万的特大字库不要成为让人无从下手的一团乱麻,而是在纵横关系上条分缕析、方便适用的汉字宝库。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分工,主要供社会通用层面使用的汉字规范标准可以称为《规范汉字表》(分一表、二表、三表),而主要供社会特用层面使用的字表可以称为《汉字整理表》(也分一表、二表、三表……)。在学术文化等特用层面上的用字者,都是专业的行家里手,什么地方该用哪个字,他们心中有数,无须汉字规范标准的制订者和推行者在一旁指手划脚。汉字规范工作者的任务只是把数以万计的汉字字形加以整理,让行家里手们用起来更为方便一些而已。有了《规范汉字表》和《汉字整理表》以后,社会特用层面的用字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有的文本全用规范的简化字;有的文本以简化字为主,在可能引起歧误的地方夹注繁体字;有的文本则全用规范的繁体字。

6.11汉字规范分为两个层面以后,会不会加重人们的负担,让他们既要学“规范汉字”,又要学繁体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我们认为,对于书面交际活动仅限于社会通用层面这一范围的大多数人,只要也只应好好掌握“规范汉字”就可以满足书面交际的需要了。至于既要参与大众通用层面的交际活动,又要时而参与传统文化等特殊层面书面交际的“小众”,他们确实需要在掌握“规范汉字”的同时,再学会他们从事某些专业工作时需要的繁体字、异体字等。这应该是他们的能力所能够达到的。现在活跃在社会特用层面的文化人实际上也已经生活在这种“简繁字形并用”的世界里了。那么,在交错参与两个层面的书面交际活动时,用字出现错乱怎么办?在计算机、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他们只能依靠两套汉字系统转换十分准确的软件来避免这类差错在正式文本中出现。至于交际范围相对窄小的日常手写文本中的这类差错,只要不影响语意的交流,不妨忽略。

6.12近年,尽早实现“书同文”的问题已经引起两岸四地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汉字规范区分层面以后,经过较长时期的实践,可能会对海峡两岸四地的汉字统一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比如,在两岸四地的大众日常通用层面,可能也会像大陆一样多用便捷的简化字系统(1980年台湾出版的《标准行书范本》收录的4000字中有六百多个简化字形与大陆推行的简化字形相同或相似);而在学术文化的特用层面,在某些领域就会主要以繁体字系统为基础来实现两岸四地的“书同文”。用字分层面,汉字规范分层面,各得其所,各效其能,这应该是广大华人都能够接受的。

附 注
[1]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读本》第4页,语文出版社2001年版。
[2]同[1],第45页。
[3]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收入《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汇编》,语文出版社1996年版。
[4]同[1],第7页。
[5]参见费锦昌《汉字规范工作的层面性》,收入李宇明、费锦昌主编《汉字规范百家谈》,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6][7]收入李宇明、费锦昌主编《汉字规范百家谈》,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8]张书岩《〈规范汉字表〉对异体字的确定》,收入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中国文字研究》第五辑,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费锦昌(1938-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现代汉字研究。
徐莉莉(1947-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教授,主要从事汉语史、文字训诂教学与研究。

(发布日期:20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