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也是汉民族的标准语,是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语言。推广普通话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全国文化素质的提高。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种种原因,经过几百年的历史,它的流通范围越来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大,逐步上升到民族共同语的地位,而方言只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一方之言。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以学校为例,首先要求语文课用普通话,然后提出各科教学都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继而再要求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即使是这样,也允许师生在校外的非正式场合讲方言。有人提出“在家也要说普通话,不能讲方言”。当然,在家里愿意讲普通话更好,可以更快地提高普通话水平,但是,我们并不强迫人们这样做。必须指出,这种不切实际的口号容易引起方言区人们的反感,并不利于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顺利进行。